关于“跳单”那些事儿,民法典有话说
来自:云上爱家 2020-05-30 08:45:25 15865次浏览
如果你曾买卖或租赁过房子,就应该知道这是一项异常耗费时间精力的事情,从萌生这个念头开始直至完成,这个过程用“折磨”来形容也不过分。
这样一来,委托正规权威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帮忙找房、看房、交易无异于“绝渡逢舟”,经过专业培训的房产经纪人更熟悉区域楼盘、环环相扣的交易流程,对政策掌握更及时,解读更是远超一般的购房者,他们凭借着这专业的职业嗅觉帮助了无数客户找到适合自己的房源。
网上有段子如是形容房产中介日常:
“起得比鸡早,睡得比狗晚”
“节假日你们陪家人,我们陪客户”
“每天打1000个电话,900个都被挂”
这并非道听途说,甚至是过于真实了!
但或许在很多人眼里,地产中介无非就是带看,但带看背后付出的心力以及居间服务的复杂,远超大众想象。
因而佣金是房地产中介付出专业服务劳动所应得的劳务报酬,但是许多客户一些不诚信的行为往往会让我们的辛苦劳动付诸东流,随便在相关裁判文书网上搜索“跳单”,发现就有1000+个类似案例,显而易见,“跳单”一词对于中介行业来说并不陌生。
何为“跳单”?
“跳单”是一个行业术语,并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,主要存在于中介领域,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,并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与机会,跳过中介公司私下达成交易的行为。
买房不同于在某宝买衣服,不是在某猫买零食,也不像在某东买电器,房产交易是可能掏空6个钱包的一个大宗买卖,涉及的款项金额巨大,动辄几百万上千万。整个交易过程复杂,流程繁多。作为专业的房地产中介,我们已经帮助无数客户完成了交易,对于找房源、读政策、走流程、办手续等等这一切,在我们的协作下,都能快速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。
若跳过中介,私下交易风险大,一方面无法获得有保证的居间服务,另外对整个交易过程产生不可控的影响,轻则“花钱买教训”,严重则 “钱房两空”,而帮助客户规避一切可能的风险、保障购房资金安全,又恰恰是我们所擅长的。
为了最大限度防止类似“跳单”的不诚信行为损害整个居间服务行业,避免让行业服务者的辛苦劳动付诸东流,更坚定房地产经纪人们的服务信心,目前的法律法规虽并未明文规定对于“跳单”行为的法律后果,但2019年12月28日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(草案)》中第965条规定:
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,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。”
2020年5月22日,民法典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,各代表表示民法作为社会生活的“百科全书”,是人民期待的一件大事,可见草案通过指日可待!
这对于广大房地产中介公司来说无异是一个福音,同时给接受服务的客户也传达着这样的信号,中介服务接受着法律和社会的监督,但也应被广大人们尊重和保护。
双上市公司,半世纪品牌,美联物业作为权威正规的房地产中介,深知想要在这个行业走的更稳更远,不管是面对购房客户还是业主,都需要秉持诚信的原则!保证专业的服务!安得广厦千万间?诚实守信是为先!
请相信,你顺利安家我们才能安心。